最近电信诈骗案件的报道常见于报端,细细读来这些案件的报道,笔者发现一些案件纯粹是出于受害人的警惕性过低,而有些案件则是犯罪分子利用了某些银行的网银系统的缺陷,让受害人防不胜防。今天笔者将为大家分析下面一起案例。
储户资金不翼而飞?
某天下午,小A收到建行发来提示其银行卡“消费5000元”的短信,但小A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使用这张卡消费。不一会儿小A接到一个自称“京东商城”的工作人员来电,该工作人员告知小A刚刚在京东商城消费5000元,并报出小A银行卡卡号和小A的姓名。小A起初以为短信只是伪基站发来的假信息,但小A在附近ATM机上查询银行卡余额后发现确实少了“整整5000元”。此时小A开始有些相信那位工作人员的话了,于是该工作人员告诉小A可以帮其拦截消费,需要小A告知其短信验证码。
如果小A把验证码告诉这名工作人员,那么这5000元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对方的任何说辞,迅速挂断电话,拨打银行官方客服或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咨询工作人员。但肯定会有人疑惑,银行卡里的钱究竟去哪儿了呢?
流向理财账户的资金
上述案件中,当事人在收到银行提示消费的短信后,登陆网银查询账户余额时确实发现账户余额减少,而这一步正是诈骗者成功的关键,当事人因此对诈骗者产生一定的信任,并希望尽快拿回自己的资金,从而一步步落入圈套。
因此,弄明白此时资金流向何处是识破骗局的关键。据了解,建设银行网银提供购买理财产品的功能,用户通过网银购买理财产品时无需短信验证码即可成功操作,而诈骗者就是利用这个操作逻辑造成消费的假象。此时用户的储蓄帐户余额减少,而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但这个账户并不会在主界面有明显提示,隐藏在下级菜单中,使得用户难以查明资金流向,从而轻信诈骗者。
银行是否需要担责?
通过分析诈骗流程,不难发现诈骗者利用银行短信提示不标明资金流向,网银系统逻辑混乱的问题成功实施诈骗。因此对于受害人的损失,银行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时就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有保证资金安全的义务,若违背该义务造成储户资金损失,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而现实生活中的大量案例表明,如何证明银行应负责任是难题,尤其是在储户网银被盗案件中,银行常以用户未尽到保管义务,使其网银账户自陷风险,银行不应为此担责。
具体到本案而言,诈骗者首先盗用了受害人的网银账户,那受害人的网银账户的登录密码等安全信息是如何被诈骗者获知的?一是受害人在上网的过程中大意泄露了自己的登录密码;二是黑客通过拖库、撞库等方式获取到受害人的登录密码,并出售给诈骗者;三是银行系统内部存在倒卖用户信息的内鬼。这些都有可能是用户身份信息泄露的原因。在这当中,第一和第二种原因不因归咎于银行,而第三种原因应该由银行负责。
其次是在诈骗者的诈骗过程中,银行短信通知不够明确,使得受害人不明就以。假如银行在短信通知方面能做些改进,准确提示资金的流向,比如转帐、购买理财产品等等,使得受害人第一时间能够掌握资金取向,从而不会轻易相信诈骗者。
再次则是某些银行的网银系统操作逻辑存在问题,比如本案中建行网银系统将保证金帐户隐藏在多级菜单中,使受害人无法一目了然地发现其资金并没有被真正转走。而且如果网银的主界面能够明显的显示近期异常操作以及具体的操作动态,提醒受害人注意,这样受害人就能够及时确认自己的资金安全。
后两种情况暴露出银行服务过程中的问题,银行是否应该为这样的问题买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方面如果要求银行为所有因此类问题上当受骗的受害人负责,加重了银行的负担,另一方面如果不要求银行为此负责,受害人难以从诈骗者处追回损失。因此,此类问题亟需银行、司法机关等方面研究解决。
个人应提高警惕性
对于个人而言,目前能做的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警惕性:
- 注意上网安全,防止网银账号被盗
- 对不明来电提高警惕性
- 遇到资金异常,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如果能做到上述三点,大多数人就不会被诈骗者的伎俩骗到,而这不是长久之计,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银行提高网银系统安全性、服务可靠性,司法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
结语
电信诈骗案件由来已久,想要完全消除电信诈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因此个人要提高警惕性,避免上当受骗,银行应该提升服务水平和网银系统的安全性,此外有关机关的打击力度也应当进一步加大,从而从多方面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和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