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视新闻频道对常州外国语中学新校址邻近原化工厂受污染土地,四百余名师生接连患病进行了深入报道。结合央视报道和澎拜新闻报道以及知乎上网友的评论,我得出产生如下几个疑问:
新校址为何紧邻受化学污染土地?
据了解,常州外国语中学因旧校舍存在安全隐患,选址新建校舍。该新校址于2011年动工,而所在地块的环境评估报告迟至2012年才岀具,即新校舍在无环境评估的前提下匆忙施工,为此次事件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我们首先要向市政规划部门问责,为何会将学校安排在原化工厂受污染土地附近?众所周知,化工企业是一颗“定时炸弹”,即使化工企业已经搬离,原厂址也会因为多年生产化学品而大量残留化学品,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难道常州市政规划人员在为学校选择校址时不考虑受污染土地会对数千名师生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吗?
其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不规定报批的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上文提到该校新校舍建设项目动工远早于环境评估报告的岀具,那相关职能部门为何没有及时制止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岀具环境评估报告呢?如果常州市环保局能及时制止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其认真对待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现在威胁师生健康安全的超标污染物就会被及时检测出,学校也会择新址建设。
因此,我们不仅要追问常州市政规划部门选址的责任,更要对常州市环保局的渎职行为严惩。
污染事件发生后,各方为何反应迟缓?
自常州外国语中学2015年8月搬入新校址至2015年12月化学污染事件爆发,学校、新北区区政府、常州市市政府各方反应迟缓,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师生健康受到进一步威胁。不但如此,上述方面还利用职权、社会影响力对试图报道该事件的媒体进行打压,对期望就诊、转学的师生、家长进行恐吓,因此直至昨日央视报道此事件才得以呈现在公众面前。
通过梳理此事件的时间线:
- 今年1月,澎湃新闻报道,随后当地常州日报辟谣,那里根本没有化工厂;
- 2月底,财新网报道;
- 3月,常州环保局在学校周边执法,认为没有臭味;
- 4月,央视报道,641人送医,还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
我们发现事件初期常州相关部门根本不承认不存在此事,直到今年3月常州环保局才前往学校周边检测并以没有臭味认定不存在污染,之后相关检测报告也认为该地块不存在环境污染。但为何昨日央视报道中出现的环境评估报告检测出多项污染物指标超标,严重威胁学校师生安全呢?这当中必然有一方在说谎,在隐瞒真相。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不拒绝家长的合理请求,暂时安排学生在他处上学,避免潜在健康风险;常州环保局能够认真检测该地块环境指标,不草率认定环境无污染;常州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的出现,积极了解、解决问题。这场环境污染事件就不会使得数百名学生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也不会使各方面陷入如此被动的境地。
常州外国语中学的新校舍不应建在这块受污染的土地上,可为什么它还是存在了呢?建设单位违法施工、环保部门严重渎职、学校和政府部门拖延解决问题,这当中存在怎样的利益输送链条和多么混乱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困境?
让我们拭目以待,这些问题的答案。
事件追踪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项督导组、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调查组、国家卫计委和江苏省卫计委医疗卫生专家组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26日经常州市政府向新华社发布调查结论:常州外国语学校的环境是安全的。
调查组同时指出,“常隆地块”前期修复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如:未建设密闭大棚及配套废气收集设备,日常监管不到位,学校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违规投入使用等。